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

離島縣政府動工打造安養之夢

金門縣大同之家養護中心」新建工程昨天在各界祝福下動土;這項建設的軟、硬體經費需求預計為三億多元(306,000,000元);未來將設置養護床一百八十一床。
大同之家養護中心工程的執行是為了落實「安養」、「養護」業務分開;硬體落成後,可以結合醫療、社工、志工、護理體系、軟體設施……等,透過整合性運用,因應社會的需求,提供完善的養護照顧,並成為「金門福利島」的支柱之一。
根據金門縣大同之家的說明,「金門縣養護中心」落成後,預期的效益包括:一、解決家庭照護能力不足,讓長者受到尊重與關懷。二、提供養護長者優質的生活環境及醫療服務。三、整合醫療衛生與社會行政資源。四、建構社安體系,塑造祥和社會。
門老年人口逐年攀昇,截至九十八年二月止,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已經有一萬多人(10,830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五千多人(5,113人);其中, 極重度有一百五十七人,重度有四百零三人,中度有七百五十六人;合計一千三百一十六人,這些都是需要養護的潛在性人口。
大同之家的養護中心,已由救濟安置的功能,轉為照護導向;現有的一百二十床位,除了預留公費區做為緊急安置之用外,已於民國八十九年起,因應社會需求,擴大自費養護業務。截至民國九十六年,自費區的床位已經額滿,卻不斷有民眾洽詢,並表達入住的意願。
目前在大同之家接受養護者已有三十一人,加上安置在台灣各地的失智、失能長者,合計達百人,為因應需要量的增加,興建養護中心成了刻不容緩的課題。金門縣長李炷烽表示,雖然工程在都計土地變更上,耗費的時間非常冗長,但終能付諸執行,並在各界的祝福下動土。
金門縣大同之家養護中心是委託金門縣工務局辦理。工程的規劃設計者是潘驥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標廠商是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昨天參加動土有金門縣長李炷烽、金門縣議員李沃士、社會局局長許乃權、門工務局局長許鴻志、大同之家主任陳大鵬、大同之家老人養護中心代表楊運亨等。
到場觀禮的人有:金門衛生局長陳天順、署立金門醫院副院長李錫鑫、福田家園院長涂筱蘋、金湖鎮代理鎮長蔡顯清、金門榮民服務處處長鄭有諒、金門日報社長黃雅芬、中國國民黨金門縣黨部書記長蔡群守……等。開瑄國小則以獅隊和節令鼓為典禮進行表演。
炷烽表示,台灣的建設,常有重北輕南和重西輕東的遺憾;金門的建設雖有重西輕東的批評,但政府近年來已積極建設東半島,例如養護中心是三億六百萬元的建 設,鄰近的福田家園投資的金額也相當於養護家園;下湖人工湖庫投資約六億元;陳景蘭洋樓的整建及周邊美化也花費了一億多元……
台灣的建設經常是以選票考量花蓮有四百萬人的機場,全年卻僅有四十萬人次使用;金門機場去年有一百七十二萬人次進出,卻沒有足夠建設,因為離島沒有什麼選票!就因此為選票考量,導致準備不足,尤其是在兩岸已有機會對飛的氛圍下,耽誤了佳機。
李炷烽表示,越沒有選票的地方,越需要經營;即使做了以後沒有選票,還是應當做。任何建設,都應為國家長遠的需求而做;他自信如此,也希望後繼者可以如此。

外勞看護工好?還是老人養護中心好呢??

這是一般人經常會遇到的一些問題.外籍看護工和養護中心其實是有很大的差異.簡單區分如下:

1.外勞從申請到入境約2-3個月的時間.外勞一個月的薪資明細如下:
目前基本薪資 15840
每月就業安定費 2000
健康保險費 802
每月週日加班費 2112(528*4)
合計: $ 20754/

養護中心:隨時都可以進住.看規模->一個月的花費2~4萬都有.

2.
外勞工作期限:一次最長可以做3.無最短工作時限

養護中心:無最長工作時限.可以待到雇主不想待為止

3.
外勞可以不休假.但妳要付他一天528元的加班費

養護中心:包月.無加班費問題

4.
外勞是一對一照顧病人

養護中心是一人對多床病人.在照料上無法一對一照顧

5.
外勞在家中.雇主便於管理且教育照顧病人之相關護理常識!

養護中心內部人員妳只能建議他們怎麼做.無法向外勞一樣管理

6.
外勞附加價值較高EX:幫忙家中打掃/煮飯/洗衣/拖地/照顧老人小孩等等(依照申請幫傭或看護工不同而異)

養護中心:不可能幫您做上述事情

7.
外勞語言:剛入境時語言較差.3-6個月就具有一般溝通能力.若使用回鍋外勞.則中文溝通沒問題

養護中心:無語言問題.但別忘記!養護機構安養院若是合法經營的.也是可以申請外勞來照顧病人.所以要看你所選的機構是不是用外勞來照顧老人或是用本國勞工.若是前者~那和妳自己請外勞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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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項僅做簡單的參考.一般還要考慮道失能老人是否願意到
養護中心去住.有些老人很排斥不想去.就是怕家屬將他送到那裏去之
.就不去看他.就好像將它遺棄在那裏一樣.所以老人家是非常排斥的.除非是他自己願意.否則還是要再三考慮清楚!

外勞老人無人權、人口販運沒人管!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日(10/19週一)與天主教牧靈中心越南勞工辦公室、希望職工中心及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於法扶基金會總會舉辦「外勞老 人無人權、人口販運沒人管!」記者會。會中揭發老人養護中心以極盡剝削之能事,不但壓榨外籍勞工,甚至罔顧病人照護品質。現場還有五名逃出的外籍看護工血 淚控訴在老人養護中心被奴役壓榨的過程,而在救援過程中,社福團體發現政府相關單位如勞工局、警察,竟欲與養護中心聯合阻止外勞離開!為此,法扶基金會及 社福團體代表強烈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能力,並由勞政單位應提出改善對策解決看護工之工作環境普遍惡劣不良之狀況、而社政單位應致 力查察養護中心剝削看護工,造成老人養護中心品質低落之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副秘書長於會中說明,基金會於日前接獲通報有不肖業者所經營的養護中心對外籍勞工進行不當的勞力剝削,並發現這些外籍勞工已經符合人 口販運中被害人的要件。而在外勞被剝削的同時,老人的權益也因此被犧牲。種種因素讓基金會決定出面協助這些遭受奴役的外籍勞工。他並形容這次的事件是現代 版的「古拉格群島」。

逃出養護中心的越南籍勞工個案阿惠(化名)也於現場控訴養護中心對他們極盡剝削之能事。不但一年365天全年無休,每天工作都超過16個小時,且還被強迫 加班,工作量相當繁重,白天一人要照顧12名老人,(若其他台灣看護休息,一個人就要照顧超過15人),夜間一人竟要照顧超過40名老人。除了照護的工作 之外,還要負責整個養護中心的環境清潔工作。阿惠表示,因為夜間照顧的老人人數實在太多,在某些情況下,養護中心會要求看護工把一些老人綁起來,如果綁的不夠 緊還會挨罵。而為了不讓外籍勞工單獨外出,養護中心平時都會上鎖(只有台籍工作人員有鑰匙),老人及外勞的安全堪憂。而另外一名外籍勞工阿深(化名)也出 來控訴,原本想說辛苦工作可以賺取工資寄回家用,但三年下來,居然拿不到應得工資(還不算入應有之超時加班費)的一半!而基本人生自由竟也遭到剝奪,護照 被扣留,生病不能自行去看病,也被禁止使用手機,沒有獨立的休息空間,都直接睡在老人旁邊的病床上,讓她身心俱疲,雇主還經常恐嚇如果不照做就要把她遣 返!

幾位受虐外籍看護工在心灰意冷的情況下,幾次嚐試撥打1955專線,結果在10月初,勞工局來養護中心進行勞動檢查,之後,雇主竟找人對阿惠施暴,當時 打了113,警察也來,但未做任何處理。在受威脅及極度恐懼下,她們以簡訊向天主教越南外勞辦公室阮文雄神父求救(偶然機會中從四方報得知阮神父的聯絡方 式),終於由社工人員到養護中心救出五名外籍勞工。

然而在營救的過程中,卻暴露出幾項重大問題。阮文雄神父表示,當社工人員接獲外勞因遭人毆打及拘禁之求救電話之後,立即會同外事警察及北縣勞工局人 員進行營救。但同時卻有地方民代進現場關切,勞工局及警察欲阻擋社工人員將外勞帶離養護中心。而台北縣勞工局副局長也隨即電話告知阮神父,本案會儘快解 決,無須律師介入。阮神父痛心的表示,在台灣的外勞不僅要面對雇主無情的剝削,而政府單位亦未以「人口販運防制」程序協助及保障外勞應有的權利。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許少宇表示,從這一點來看,因為外籍勞工的勞力被大量剝削,顯然老人養護中心的照護品質堪憂。而顯然這也是全國養護機構不成文的通 案,他認為政府不應該放任這些養護中心利用勞力剝削的方式,大賺黑心錢,否則後果將無法想像。他舉例,因為部份老人需要正確的醫療行為如抽痰、打針。但目 前部份養護中心由看護工執行,並非醫療人員照護,家屬如何安心。且為了管理方便,把看護工跟老人都一起反鎖,如果一旦發生火警,後果將不堪設想。

法律扶助基金會孫則芳律師表示,這些外勞已符合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條所定義之人口販運。依同法第9條,警政、勞政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疑似人口 販運案件,應立即通報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接獲通報後,應即接辦處理及採取相關保護措施。同法第11條司法警察機關查獲或受理經通報之疑似人口 販運案件時,應即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但依外勞及神父說明,本案政相關單位並未依現行法之規定運作,他對此表達遺憾。

法扶基金會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也指出,雇主非法扣留護照,依違反就業服務法5767之規定,主管機關勞工局是可以對雇主處以罰金(但實務上甚少處 罰雇主)。甚至於本案有可能構成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之刑事責任。為何北縣勞工局卻企圖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方式,將原本是一宗人口販運的案件當做一 般勞資糾紛處理?更何況阮神父還接到勞工局副局長之電話,希望和解即可。無須律師介入!林永頌會長質疑台灣的「人口販運防治法」究竟落實了多少?

記者會最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副秘書長、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天主教新竹教區牧靈中心越南勞工辦公室阮文雄神父、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許少宇研究專員、法扶台北分會孫則芳律師、越南看護工個案、希望職工中心李美卿主任共同提出四大訴求:

一、 維護外勞個人權益:歸還扣留證件,給付應得之薪資,不任意遣返,恢復人身自由。

二、 人口販運防制法已於9861日施行,迄今政府相關單位對被害人之鑑別能力(尤其是如本案持工作簽證之被害人),仍應加強,否則被害人將永遠求助無門,躲於暗處哭泣。

三、 看護工之工作環境普遍惡劣不良,勞政單位應提出改善對策。

四、 養護中心剝削看護工,老人養護中心品質低落,社政單位應致力查察。

外籍看護遭虐 安養老人也受害

台北縣安養中心中的外籍看護竟然長期受虐,白天一個人要照顧12名老人,晚上照顧40名老人,長時間沒休息,還遭到顧主毆打,導致這些外勞看護精神崩潰,也無法好 好照顧老人家!她是阿惠,從越南來台灣當老人安養中心看護工,快三年了,拉起袖子,瘀青的痕跡還在,她說,這是被顧主打的,拿出照片佐證,情緒整個崩潰! 。他白天要照顧12位老人,晚上要照顧40位老人,每天工作16小時,像她這樣被壓榨受虐的有五名越南看護逃出來。最後犧牲的,是老人家,得不到該有的照 顧!真是如此嗎?實際走一趟,被指控的老人安養中心 。一進門,突然直擊。一個驚人的情景,一名越南看護,拍拍老婆婆,接著抱她坐上輪椅,下一個動作,竟然拿起繩子,把人和輪椅牢牢綁在一起,而且綁一條不 夠,再多綁一條,被鏡頭拍到了。管理員趕快衝出來解釋,一傳出安養中心1名外勞要照顧40位老人,這還得了,有家屬嚇到。火速趕到現場了解,因為媽媽就在安養中心 頭! 。看看媽媽還好,媽媽沒事,才鬆了一口氣,而究竟外勞有沒有受虐,是否讓老人家成了外勞的出氣筒,看看,這名雇主,從背後盯著安養中心外勞接受訪問的樣子,讓人覺 得,是不是還有內幕!

因此,為老人家選擇安養中心,一定了解安養中心的運作、誠信、評鑑成績,才能安心讓老人家住下來。